泰州资讯 社保 办事指南 车主关注 旅游 交通 教育 专业 办理指南

泰州大学

[切换城市]
泰州站> 泰州教育> 泰州大学> 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信息

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

英文名:Nanjing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Taizh 简称:“南理工泰科院” 所在地:泰州 院校代码:13842(全国)1848(江苏省) 类型:理科类/文科类/工科类/理工类

全国CDIO工程教育联盟独立学院
  • 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招生简章

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2020-06-13
为了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2020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依据教育部有关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结合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一、学校概况1.学校全称: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2.办学地点:江苏省泰州市梅兰东路8号3.办学性质:独立学院4.招生类型:全日制普通类高等学历教育5.学历层次:本科6.学习年限:四年二、招生计划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2020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考生也可访问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招生网(http://zs.nustti.edu.cn)查询。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0.5%,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三、报考和录取1.报考1)凡符合生源所在地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2)江苏省普通类考生,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成绩均须达到合格(或C级及以上等级),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CC。江苏省艺术类考生,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成绩不合格不得超过三门。3)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学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格检查,体检异常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凡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有重大疾病隐情不报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入学资格。4)英语专业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其他专业不限。学生入学后均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2.录取原则1)新生录取按照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的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择优录取。2)我校根据考生报考情况确定投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10%。3)我校认可各省(市、自治区)加分政策,按照加分后的成绩安排专业。4)对于江苏省内进档考生,按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对于江苏省外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不设专业级差。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其他考生。若投档成绩分数相同,数学、外语两门成绩之和高者优先,如仍相同,数学成绩高者优先。5)艺术类专业录取时,在各省(市、自治区)相关政策范围内,按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四、人才培养1.学校关心每一位学生成长,因材施教。学生入学第二学年,任意选择适合自己学习的专业(艺术类仅限艺术专业互转)。2.学校按专业大类组建考研班。优秀学生入学后,直接编入考研班学习。3.高考成绩达本科一批省控线或者在各类学科竞赛、科技创新、发明创造等方面获得省(市)级及以上奖项或专利的学生,入学后学校将为其在考研辅导、学科竞赛、实践创新等方面配备导师。五、证书颁发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经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学士学位证书。六、收费标准、奖助学措施及退费办法1.学费:人文社科类专业14000元/人·年,理工科类专业15000元/人·年,艺术类专业16500元/人·年。(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招生计划表)2.住宿费:1400元/人·年。3.奖助学措施:学校设有多项奖学金,以激励学生奋发成才。另外,学校提供多种形式的勤工助学岗位,用以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4.退费办法:按照苏价费〔2005〕103号文件及我校《学分制收费暂行管理办法》执行。七、监督机制1.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信息公开的规定,深入实施“阳光工程”,建立和完善以“十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制度,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2.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有关政策进行集体研究和决策;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工作的日常事务。3.纪检监察部门组成招生监督检查小组,对招生工作中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纪律约束。八、咨询及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523-86150066        招生网址:http://zs.nustti.edu.cn 通讯地址:江苏省泰州市梅兰东路8号  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监督电话:0523-86150100        邮    编:225300九、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十、本章程由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详情
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2017-05-27
    为了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2017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依据教育部有关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结合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一、学校概况    1.学校全称: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    2.办学地点:江苏省泰州市梅兰东路8号    3.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4.招生类型:全日制普通类高等学历教育    5.学历层次:本科    6.学习年限:四年二、招生计划    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2017年面向24个省(市、自治区)计划招收普通本科学生2351人,分布于23个专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考生也可访问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招生网(http://zs.nustti.edu.cn)查询。    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预留本科招生计划总数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三、报考和录取    1.报考    1)凡符合生源所在地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2)江苏省普通类考生,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等级均须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技术科目必须合格),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CC。    江苏省艺术类考生,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等级中D级不得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    3)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学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格检查,体检异常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凡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有重大疾病隐情不报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入学资格。    4)英语专业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其他专业不限。学生入学后均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2.录取原则    1)新生录取按照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德、智、体全面衡量的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    2)我校根据考生报考情况确定投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10%。    3)我校认可各省(市、自治区)照顾加分政策,并按照加分后的成绩安排专业。    4)对于江苏省内进档考生,按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对于江苏省外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不设专业级差。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其他考生。若投档成绩分数相同,数学、外语两门成绩之和高者优先,如仍相同,数学成绩高者优先。    5)艺术类专业录取时,在各省(市、自治区)相关政策范围内,按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四、人才培养    1.学校关心每一位学生成长,因材施教,实施主体性个性化培养。学生(艺术类除外)入学第二学年,任意选择适合自己学习的专业(文理科专业可互转)。    2.学校按专业大类组建考研班。优秀学生入学后,直接编入考研班学习。    3.高考成绩达本科一批省控线或者在各类学科竞赛、科技创新、发明创造等方面获得省(市)级及以上奖项或专利的学生,入学后学校将为其在考研辅导、学科竞赛、实践创新等方面配备导师。五、证书颁发    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经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学士学位证书。六、收费标准、奖助学措施及退费办法    1.学费:人文社科类专业14000元/人·年,理工科类专业15000元/人·年,嵌入式培养专业17000元/人·年,艺术类专业16500元/人·年。(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招生计划表)    2.住宿费:1400元/人·年。    3.奖助学措施:学校设有多项奖学金,以激励学生奋发成才。另外,学校提供多种形式的勤工助学岗位,用以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4.退费办法:按照苏价费〔2005〕103号文件及我校《学分制收费暂行管理办法》执行。七、监督机制    1.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信息公开的规定,深入实施“阳光工程”,建立和完善以“十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制度,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2.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有关政策进行集体研究和决策;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工作的日常事务。    3.分管纪检工作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招生监督检查小组,对招生工作中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纪律约束。八、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23-86150066                传    真:0523-86150030    招生网址:http://zs.nustti.edu.cn    通讯地址:江苏省泰州市梅兰东路8号  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    电子邮箱:zsb_tk@163.com                邮    编:225300九、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十、本章程由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详情
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2018-05-23
为了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2018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依据教育部有关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结合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一、学校概况1.学校全称: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2.办学地点:江苏省泰州市梅兰东路8号3.办学性质:独立学院4.招生类型:全日制普通类高等学历教育5.学历层次:本科6.学习年限:四年二、招生计划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2018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考生也可访问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招生网(http://zs.nustti.edu.cn)查询。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预留本科招生计划总数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三、报考和录取1.报考1)凡符合生源所在地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2)江苏省普通类考生,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等级均须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技术科目必须合格),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CC。江苏省艺术类考生,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等级中D级不得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3)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学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格检查,体检异常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凡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有重大疾病隐情不报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入学资格。4)英语专业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其他专业不限。学生入学后均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2.录取原则1)新生录取按照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德、智、体全面衡量的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2)我校根据考生报考情况确定投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10%。3)我校认可各省(市、自治区)照顾加分政策,并按照加分后的成绩安排专业。4)对于江苏省内进档考生,按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对于江苏省外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不设专业级差。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其他考生。若投档成绩分数相同,数学、外语两门成绩之和高者优先,如仍相同,数学成绩高者优先。5)艺术类专业录取时,在各省(市、自治区)相关政策范围内,按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四、人才培养1.学校关心每一位学生成长,因材施教,实施主体性个性化培养。学生入学第二学年,任意选择适合自己学习的专业(文理科专业可互转,艺术类仅限艺术专业互转)。2.学校按专业大类组建考研班。优秀学生入学后,直接编入考研班学习。3.高考成绩达本科一批省控线或者在各类学科竞赛、科技创新、发明创造等方面获得省(市)级及以上奖项或专利的学生,入学后学校将为其在考研辅导、学科竞赛、实践创新等方面配备导师。五、证书颁发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经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学士学位证书。六、收费标准、奖助学措施及退费办法1.学费:人文社科类专业14000元/人·年,理工科类专业15000元/人·年,嵌入式培养专业17000元/人·年,艺术类专业16500元/人·年。(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招生计划表)2.住宿费:1400元/人·年。3.奖助学措施:学校设有多项奖学金,以激励学生奋发成才。另外,学校提供多种形式的勤工助学岗位,用以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4.退费办法:按照苏价费〔2005〕103号文件及我校《学分制收费暂行管理办法》执行。七、监督机制1.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信息公开的规定,深入实施“阳光工程”,建立和完善以“十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制度,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2.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有关政策进行集体研究和决策;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工作的日常事务。3.分管纪检工作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招生监督检查小组,对招生工作中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纪律约束。八、咨询及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523-86150066       招生网址:http://zs.nustti.edu.cn 通讯地址:江苏省泰州市梅兰东路8号  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电子邮箱:zsb_tk@163.com        邮    编:225300九、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十、本章程由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详情
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2019-05-13
为了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2019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依据教育部有关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结合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一、学校概况1.学校全称: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2.办学地点:江苏省泰州市梅兰东路8号3.办学性质:独立学院4.招生类型:全日制普通类高等学历教育5.学历层次:本科6.学习年限:四年二、招生计划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2019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考生也可访问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招生网(http://zs.nustti.edu.cn)查询。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预留本科招生计划总数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三、报考和录取1.报考1)凡符合生源所在地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2)江苏省普通类考生,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等级均须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技术科目必须合格),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CC。江苏省艺术类考生,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等级中D级不得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3)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学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格检查,体检异常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凡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有重大疾病隐情不报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入学资格。4)英语专业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其他专业不限。学生入学后均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2.录取原则1)新生录取按照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的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2)我校根据考生报考情况确定投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10%。3)我校认可各省(市、自治区)照顾加分政策,并按照加分后的成绩安排专业。4)对于江苏省内进档考生,按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对于江苏省外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不设专业级差。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其他考生。若投档成绩分数相同,数学、外语两门成绩之和高者优先,如仍相同,数学成绩高者优先。5)艺术类专业录取时,在各省(市、自治区)相关政策范围内,按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四、人才培养1.学校关心每一位学生成长,因材施教,实施主体性个性化培养。学生入学第二学年,任意选择适合自己学习的专业(文理科专业可互转,艺术类仅限艺术专业互转)。2.学校按专业大类组建考研班。优秀学生入学后,直接编入考研班学习。3.高考成绩达本科一批省控线或者在各类学科竞赛、科技创新、发明创造等方面获得省(市)级及以上奖项或专利的学生,入学后学校将为其在考研辅导、学科竞赛、实践创新等方面配备导师。五、证书颁发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经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学士学位证书。六、收费标准、奖助学措施及退费办法1.学费:人文社科类专业14000元/人·年,理工科类专业15000元/人·年,嵌入式培养专业17000元/人·年,艺术类专业16500元/人·年。(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招生计划表)2.住宿费:1400元/人·年。3.奖助学措施:学校设有多项奖学金,以激励学生奋发成才。另外,学校提供多种形式的勤工助学岗位,用以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4.退费办法:按照苏价费〔2005〕103号文件及我校《学分制收费暂行管理办法》执行。七、监督机制1.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信息公开的规定,深入实施“阳光工程”,建立和完善以“十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制度,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2.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有关政策进行集体研究和决策;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工作的日常事务。3.分管纪检工作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招生监督检查小组,对招生工作中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纪律约束。八、咨询及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523-86150066        招生网址:http://zs.nustti.edu.cn通讯地址:江苏省泰州市梅兰东路8号  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电子邮箱:zsb_tk@163.com        邮    编:225300九、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十、本章程由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详情
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2008-05-15
为了贯彻“以法治招、公正选拔、公平竞争”的原则,更好地实施招生“阳光工程”,依据教育部办公厅有关文件的精神,结合我院的具体情况,经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研究,特制订本章程。一、学校全称、校址1.学校全称: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2.办学地点:江苏省泰州市梅兰东路8号二、学历层次:本科三、办学类型:独立学院四、身体健康要求: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五、录取原则1.新生录取按照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德、智、体全面衡量的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2.学院根据考生报考情况确定投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10%。3.江苏省外考生无选科要求,无单科成绩和加试要求;江苏省内考生对学业水平测试各科目等级的要求,执行江苏省规定的相应学历层次填报志愿的最低等级要求,即普通类第三批本科为选测1B1C、必测4C、技术科目合格,艺术本科为七门学业水平必测科目D级(技术科目测试不合格视为D级)不得超过三门。如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调整最低等级要求,则按其最新政策执行。4.江苏省外考生录取时根据考生投档分,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予以录取;江苏省内考生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录取办法,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从高到低排序,优先录取和满足高分考生专业志愿,对投档分数相同的考生,按语文、数学两门科目的投档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仍相同,则按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排序。5.我院认可各省(市、自治区)照顾加分政策,并按照加分后的成绩安排专业。6.录取时,江苏省外对前三个专业志愿之间设不超过3分的级差,第三专业志愿以后无级差;江苏省各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7.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等级为2B+或AB及以上,满足其第一志愿专业。8.艺术类考生按文化分加专业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其它与录取原则4、5条相同。六、学费标准1.学费:普通类本科各专业13000元/人·年,艺术类本科专业15000元/人·年2.住宿费:1200元/人·年3.退费办法:根据苏价费[2005]103号文件,入学新生在三个月内(含三个月)因体检不合格退学的,退还全部学费、住宿费。学生自行退(转)学,就学时间在三个月以内的退还三分之二学费、住宿费;超过三个月但在一学期(含一学期)以内的,退还一半学费、住宿费;超过一学期的,不退学费、住宿费。学生受校纪处分被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的,不退还已收取的学费和住宿费。学生因病休学期间,不交纳学费、住宿费。休学期满复读,按随读年级收费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七、毕业文凭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的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毕业证书;经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学位委员会审核,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学士学位证书。八、联系方式通讯地址:江苏省泰州市梅兰东路8号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邮 编:225300咨询电话:0523-86150066 86150088 学院网址:http://www.njusttz.edu.cn 查证网址:www.ec.js.edu.cn. 查证电话:025-83335368九、其他须知1.学院概况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是国家教育部正式批准成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是理、工、经、管、文等多学科综合配套、协调发展的综合性高等院校,致力于培养“理论扎实、专业突出、素质全面的应用型、创新型人才”。作为名校与政府合作举办的独立学院,学院以一流独立学院为奋斗目标,注重内涵建设,提升办学质量,实现又好又快发展,为泰州大学奠定基础。2.学习形式:全日制普通类高等学历教育3.学习年限:四年4.外语语种:英语专业限考英语,其他专业不限,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5.奖助学:为鼓励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学院设优秀学生奖学金,奖励额度为:特等奖学金5000元/年,一等奖学金2000元/年,二等奖学金1000元/年,三等奖学金500元/年,品学兼优的学生还可以参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院另外提供多种形式的勤工助学岗位,以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6.监督机制严格执行教育部招生工作“阳光工程”,做到招生计划公开、录取信息公开、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重大违规事件处理结果公开,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成立由院领导、纪检部门等组成的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有关政策进行集体研究、决策;成立招生监督检查小组,对招生工作中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凡违反招生录取原则的有关规定,一经查实,严肃惩处,并及时纠正。7.招生代码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国际招生代码:13842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江苏省招生代码:19248.本章程由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详情
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江苏省外)2009-04-23
为了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2009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依据教育部有关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结合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一、学院概况1、学校全称: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2、办学地点:江苏省泰州市梅兰东路8号3、办学性质:民办普通本科教育4、招生类型:全日制普通类高等学历教育5、学历层次:本科6、学习年限:四年二、招生计划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2009年面向13个省(市、自治区)计划招收普通本科学生2100人,分布于18个专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考生也可访问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本科招生网(http://zsb.njusttz.edu.cn)查询。三、报考和录取1、报考1)凡符合生源所在地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2)江苏省外考生无选科要求,无单科成绩和加试要求。3)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学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格检查,体检异常者按学院有关规定处理。凡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有重大疾病隐情不报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入学资格。4)英语专业外语语种限考英语,其他专业不限。学生入学后均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2、录取原则1)新生录取按照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德、智、体全面衡量的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2)我院根据考生报考情况确定投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10%。3)对于江苏省外进档考生,按专业级差录取,前三个专业志愿之间设不超过3分的级差,第三专业志愿以后不设级差。4)我院认可各省(市、自治区)照顾加分政策,并按照加分后的成绩安排专业。四、证书颁发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的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毕业证书;经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学位委员会审核,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学士学位证书。五、收费标准、奖助学措施及退费办法1、学费:普通类本科各专业13000元/人·年。2、住宿费:1200元/人·年。3、奖助学措施:学院设有多项奖学金,以激励学生奋发成才。另外,学院提供多种形式的勤工助学岗位,用以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4、退费办法:按苏价费[2006]319号文件执行。六、监督机制1、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信息公开的规定,深入实施“阳光工程”,建立和完善以“六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制度,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2、成立由院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有关政策进行集体研究和决策;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工作的日常事务。3、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纪律约束,成立由纪检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监督检查小组,对招生工作中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检查。七、咨询及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523-86150066 86150088 ?传 真:0523-86150066招生网址:http://zsb.njusttz.edu.cn 邮 编:225300通讯地址:江苏省泰州市梅兰东路8号? 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电子邮箱:zsb_njusttz@foxmail.com八、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九、本章程由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详情
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江苏省外)2010-04-27
为了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2010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依据教育部有关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结合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一、学院概况1、学校全称: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2、办学地点:江苏省泰州市梅兰东路8号3、办学性质:民办普通本科教育(独立学院)4、招生类型:全日制普通类高等学历教育5、学历层次:本科6、学习年限:四年二、招生计划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2010年面向15个省(市、自治区)计划招收普通本科学生2100人,分布于18个专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考生也可访问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本科招生网(http://zsb.njusttz.edu.cn)查询。三、报考和录取1、报考1)凡符合生源所在地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2)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学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格检查,体检异常者按学院有关规定处理。凡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有重大疾病隐情不报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入学资格。3)英语专业外语语种限考英语,其他专业不限。学生入学后均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2、录取原则1)新生录取按照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德、智、体全面衡量的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2)我院根据考生报考情况确定投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10%。3)对于江苏省外进档考生,按专业级差录取,前三个专业志愿之间设不超过3分的级差,第三专业志愿以后不设级差。4)我院认可各省(市、自治区)照顾加分政策,并按照加分后的成绩安排专业。四、证书颁发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的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毕业证书;经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学位委员会审核,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学士学位证书。五、收费标准、奖助学措施及退费办法1、学费:普通类本科各专业13000元/人·年,艺术类本科专业15000元/人·年。2、住宿费:1200元/人·年。3、奖助学措施:学院设有多项奖学金,以激励学生奋发成才。另外,学院提供多种形式的勤工助学岗位,用以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4、退费办法:按照苏教财[2006]105号、苏价费[2006]319号、苏财综[2006]57号文件执行。六、监督机制1、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信息公开的规定,深入实施“阳光工程”,建立和完善以“六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制度,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2、成立由院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有关政策进行集体研究和决策;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工作的日常事务。3、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纪律约束,成立由纪检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监督检查小组,对招生工作中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检查。七、咨询及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523-86150066 86150088? 传 真:0523-86150066招生网址:http://zsb.njusttz.edu.cn 邮 编:225300通讯地址:江苏省泰州市梅兰东路8号? 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电子邮箱:zsb_njusttz@foxmail.com八、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九、本章程由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详情
详细地址
  • 详细地址:
    江苏省泰州市梅兰东路8号
  • 电话:
    %u0030%u0035%u0032%u0033-%u0038%u0036%u0031%u0035%u0030%u0030%u0036%u0036
  • 邮编:
    225300
相关推荐
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上海金融学院招生简章 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招生简章 新疆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平顶山教育学院招生简章
相关专题
[查看更多]
其他地区 热门标签 常见问题

本文内容和图片部分来自网络公开信息,如有侵犯您的版权或著作权请速与我们联系 (在线客服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或给我们发邮件(1078189145@qq.com)), 我们承诺核实后工作时间1小时内删除;2、本文内容、观点以及数据是根据网站大数据算法得来,仅代表本站观点,我们不保证其绝对真实和数据可靠,仅做参考,勿引用做其他用途, 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法律后果本站概不承担。3、本文排序、排版、内容组成、设计的知识产权(版权)为城帮网city12580.com所有;转载、引用本文数据内容、排序结果请注明来源“城帮网”, 且要有来源链接指向本文。全文转发或抓取、抄袭本文内容,我们将提起法律诉讼保障本网站权益。